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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尊敬股東的一封信

致尊敬股東的一封信
最新消息 2023-03-07

致 尊敬的股東大家好:


     俗語說冬天來臨了,春天還會遠嗎?又說漫漫隧道盡頭,一定是光明在望。無可諱言富利康近一年來歷經了風風雨雨,尤其是從去年10月6日 益道接任董事長後,更是風雨交加,在疾風勁雨中,感謝有各位好夥伴的支持,我們沒有被風雨摧殘擊倒,我們相信在歷經風雨後,天空會更蔚藍,富利康會更茁壯,感謝各位夥伴辛苦的付出與支持。俗語說「前車覆、後車鑒」,「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」,唯有記取教訓,才能更加強大。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為何烏雲會籠罩在富利康上空,這樣我們才能撥雲見日。近一年來造成公司紛紛擾擾的原因雖多,但歸納後是下面兩個最主要原因:

財報紛擾:108年時任董事長林永清先生,以公司技術專利作價人民幣1500萬元,佔15%,並由張先生出資人民幣1600萬,本公司代持25%,合計持有40% 投資中國安徽福岩公司。此投資問題重重,除公司技術外流中國,導致公司嚴重損害,會計師對於本公司投資福岩公司之實際狀況未如實揭露,金管會也據以要求重編或更正108年至110年之財報,林永清先生置若罔聞,林莉芳女士於110年7月1日繼任董事長後,仍未配合辦理。尤有甚者,林莉芳董事長更在111年7月18日單方面非法解任全部三位獨立董事,因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將使財報無法可審核,董事會也無法通過財報轉呈金管會。所以林莉芳前董事長,將全部獨立董事非法解任,不僅使108年至110年的財報無法重編或更正,也使得111年第二季以後的財報無法申報。經金管會多次函催,仍無法解決,金管會乃於111年10月15日終止富利康股票上櫃買賣,使股東、員工、公司遭受嚴重損害。

人員違法侵奪公司財產: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條文規定,經理人年終獎金須先經薪酬委員會通過,報請董事會決議行之辦理發放,此為法規所定且幹部均知悉並遵守;惟前總經理林柏澄、財務主管趙立玲、管理部主管陳國恩等人違法亂紀,竟於112年1月13日明知未經薪酬委員會報請董事會通過發放,私自違法指示出納人員發放111年度前董事長林莉芳、前總經理林柏澄、財務長趙立玲等5人,共計約新台幣260萬元,除違法亂紀私自冒領獎金造成公司損失外,對所有在工作崗位上,努力辛勤奉獻的夥伴們極度不公。

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10月6日受理前董事長林莉芳女士辭職後,立即於當日改選尚易公司為董事長,尚易公司指派 益道出任法人代表董事長, 益道出任後,雖遭林永清先生和林莉芳女士等董事無理杯葛,但為公司長治久安,已請三位獨董回至董事會繼續為公司奉獻, 益道也積極與會計師溝通,也已簽核111年第二季財報,110年之前的財報也達初步共識,即將解決。另對違法亂紀造成公司損害之人,依法終止合約,並請律師對其等提起民刑事訴追。公司的紛擾終將平息,真理正義絕對會實現, 益道更相信在經營夥伴團隊協助下,公司前途無量,感謝各位股東支持愛護,祝禱大家身體健康,闔家和樂平安。



 
  富利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          董事長     王 益 道        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敬   安